在异地去世人员遗体运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生异地死亡情形,其遗体原则上应当就地、就近、及时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的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如果经过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了,也可以使用其他的车辆来运送。但是要注意一点,运输遗体时必须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严禁私自运输尸体。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死亡证明开具
在后事的一系列手续中,死亡证明是必备的证件。
逝者如果是在医院去世,那么医生会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里去世,那么要去逝者户口所在社区找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死亡证明。
开具死亡证明时,家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死者户口本。
不同城市的死亡证明格式稍有不同,但用途是一样的。本文以武汉市内开具的死亡证明为例。死亡证明有两份,一份是白色的纸,一份是黄色的纸。
白色的死亡证明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三联是居民死亡殡葬证。
黄色的死亡证明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其内容和白色的死亡证明的第一联完全相同。
后事的所有手续正常办完之后,将只剩黄色的死亡证明在自己手里。白色的死亡证明三联都将在后续手续中交出去,其中第一联和第二联将在办理户口注销时交给派出所户籍警,第三联将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交给火葬场或承办火化业务的殡仪馆。